第二章 初到费城-《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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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流浪记

    拉尔夫和我成了不可分离的旅伴,我们一起住在小不列颠客栈,每周支付三先令六便士的租金——这也是我们当时能支付的极限了。拉尔夫曾投奔好几个亲戚,但他们都很贫穷,没有能力帮助他。直到这时,他才告诉我他准备留在伦敦再也不回去了。可他已经身无分文,出门时所带的钱如今都花在路费上了。我还有十五个匹斯托币,时常借给他一点儿钱以维持生计,同时他也在设法找工作。一开始他想要进戏院,料定自己是块当演员的材料,于是向威尔克斯申请戏院的工作。但威尔克斯直言相告,劝他不要干这行,他永远不可能在这行取得什么成就。之后,他向佩特洛斯特街的出版商罗伯茨提议,打算给他编一份像《观察家》那样的周报,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条件,但罗伯茨没有答应。后来他想找一份誊抄的工作,替神庙附近的文具商或律师们抄写文书,可惜没有空缺。

    我倒是很快在巴士洛米巷的帕尔默的印刷店找到了一份工作,这家印刷店在当时很有名,我干了差不多一年。我工作勤勉,可是不少钱都花在陪拉尔夫看戏和娱乐上了。很快,我的匹斯托币就花光了,然后我们只能勉强度日。拉尔夫好像彻底将妻儿忘了,而我也渐渐淡忘了和里德小姐的海誓山盟。我只给她写过一封信,告诉她我可能不会很快回来。这是我平生所犯的又一个大错误,如果人生能重新来过,我一定要纠正这个错误。事实上,相传是因为我们的开销太大而凑不足回家的路费。

    在帕尔默的印刷店工作时,有一次他们让我给沃拉斯顿的《自然宗教》第二版排字。当时我见他的一些推论站不住脚,便写了一篇哲学文章针锋相对,题目就叫《论自由和必然,欢乐和痛苦》,然后把此文送给了拉尔夫。我将它印了一些出来,帕尔默看后,虽然对我的一些原则不能苟同,有些言论甚至令人讨厌,但我还是引起了他的重视,认为我是个有才华的年轻人。不过,我印这本小册子又是一个大错。

    我住在不列颠客栈时,认识了一个叫威尔考克斯的书商,隔壁就是他的书店。那时因为还没有流通图书馆,而他又有大量的旧书,我就跟他达成协议,我可以随意借阅他的图书,代价是我要满足他的一些条件(具体是什么条件,我早就记不清了)。我觉得这件事十分划算,便尽可能地加以利用。

    我所印的小册子不知为何落到了一个外科医生利昂斯的手中,他曾写过一本名为《人类判断力的可靠性》的书,正是这本小册子让我们俩相识。他很器重我,经常与我讨论问题,并带我到奇普赛巷附近的一个名叫范恩斯的淡啤酒酒店,介绍我认识了《蜜蜂的童话》的作者曼德维尔博士。他在那里组织了一个俱乐部,由于他的风趣幽默而成为俱乐部的灵魂。利昂斯还介绍我认识了派伯顿博士,他答应我找机会见一见艾萨克·牛顿爵士,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不过这梦最终没能实现。

    我从美洲带来一些珍奇的玩意儿,其中最好玩的就是一个用石棉做成的荷包,是用火精炼而成的。汉斯·施隆爵士听说后,专门来找我,邀请我到他家中,向我展示了他所有的古玩,还劝我把手头的东西出售给他珍藏。他果然慷慨地给了我不少钱。

    我们所在的客栈住着一位年轻妇人,她是个制帽商,在克劳斯特有一家店铺。她受过贵族教育并且头脑聪慧、举止活泼、谈吐风趣。拉尔夫因晚上念剧本给她听而使两人的关系变得亲密起来,后来她换了个地方,拉尔夫也跟着去了,他们同居了一段时间。然而,拉尔夫始终没有找到工作,而t夫人的收入也只能勉强供养自己和她的小孩。于是拉尔夫决定离开伦敦,到乡村教书,他自认为能干好这个工作,最起码他能写一手漂亮的字,还懂得算术和会计知识。不过,他觉得教书实在太委屈自己了,并坚信将来能时来运转,到那时,他可不想有人知道他曾经干过这样一份低贱的差事,所以他改名换姓,竟用了我的姓氏。不久之后,我收到他的来信,说他已经在一个小村子任教(大概是在伯克郡教十一二个孩子阅读和写作,每周能挣六便士),还嘱托我照顾夫人,并希望我能写信给他,寄给该地的教书先生富兰克林。

    他不断地给我写信,还寄给我许多他撰写的史诗样本,希望我能批评指正。我每次都照他的话做了,但仍不忘提醒他不要再写诗了。当时,他刚刚发表了一部《讽刺诗》,我把大部分抄下来都寄给了他,诗中指出追逐艺术之神缪斯是毫无意义的,但这似乎对他并不奏效。他的诗作照旧源源不断地寄来。

    与此同时,t夫人因为拉尔夫而失去了许多朋友和生意,生活陷入窘境。她总叫我过去,向我借一点儿钱以渡过难关。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跟她待在一起的感觉,那时我没有宗教约束,而她看起来又很需要我,于是我便试图同她发生关系(这又是一个错误),她十分愤怒地拒绝了我,还将我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拉尔夫。这让我跟拉尔夫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当他再次回到伦敦时,表明了态度,即我过去给他的所有恩惠从此一笔勾销,而我知道的是,别再指望他归还欠我的钱了。这在当时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完全没有能力偿还什么,而我发现失去他的友谊之后,反倒轻松了许多。

    现在,我只想为将来多攒下一点儿钱,而这需要更好的工作,于是我离开了帕尔默的印刷店,来到林肯客栈广场附近一家更大的印刷店——瓦茨印刷店,在这里我一直干到离开伦敦。刚进这家印刷店时,我就意识到自己在美洲时简直就是个运动健将,因为美洲的印刷和排字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只喝水,而其余的近五十名工人全喝啤酒,因此他们称呼我为“只喝水的美洲人”。

    我有时会双手各托一块排字版上下楼梯,而他们只能两手托一块。从这些事上,他们惊奇地发现,我这个“只喝水的美洲人”竟然比他们这些喝啤酒的人更强壮有力。一家啤酒店的跑堂经常给我们印刷店的工人送餐,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每天早餐前就能喝下一品脱的啤酒,早餐时就着面包和乳酪再喝一品脱,下午六点左右再喝一品脱,结束一天的工作后又喝一品脱。我认为这是个令人讨厌的恶习,但他们却认为这是必需的,因为喝酒能让他们干活更有力。我设法给他们普及科学知识,告诉他们人的体力与生产啤酒时放入谷物和大麦粉的多少有关系,啤酒中所含的面粉量绝对比不上一便士的面包。因此,就一品脱的水吃一便士的面包所产生的体力要比一夸脱啤酒还多。可他们根本不听,照样喝啤酒,每到周六晚上领工资时,照例先拿出五个先令的酒钱。我节省了那笔开支,而那些可怜的酒鬼总是过得相当拮据。

    几个星期后,印刷店的老板瓦茨要我到排字房工作,于是我就跟那些工人分开了。但排字工人竟要我拿出五个先令请他们喝酒——这简直是敲诈,况且先前在印刷部时我已经付过酒钱了。老板也站在我这边,叫我不要拿这笔钱。这样,我坚持了两三个星期后,他们就开始把我当成异教徒似的排挤,还在背后搞小动作。我只要稍离开片刻,他们就会搅乱我排好的铅字,颠倒页码,破坏排版等。然后他们竟然将这些诬陷给鬼魂,说鬼魂最喜欢捉弄排外者。最终,尽管有老板给我撑腰,我还是照规矩付了酒钱,因为我相信,同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搞僵关系是十分不明智的。

    现在,我已经跟他们建立了交情,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我建议他们将规矩做一些合理的修改,并压倒了所有反对者。在我的带领下,许多工人告别了啤酒早餐,开始吃面包和乳酪。他们甚至学我那样从邻居那里弄一大碗热粥,撒上些胡椒粉,加上碎面包和牛油,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东西的价钱仅和一品脱啤酒差不多,只有一个半便士,而且这样的早餐既便宜又舒服,还能让头脑保持清醒。那些依然沉湎于滥饮的人,由于经常拖欠酒钱,酒馆已经不再给他们赊账了,于是就让我为他们付账,用他们的话说,没钱就叫“光已熄灭”。到了周六晚上,我便查看付账表以收回为他们垫付的酒钱,多的时候竟达三十先令。这件事再加上我幽默诙谐的讽刺家般的言辞,让我在他们中间树立了威信。我每天都不缺勤(从不休星期一的法定假),这博得了老板的好感。我排字的速度也超出一般水平,于是老板经常给我急件工作,这样报酬就增多了,所以这段日子我过得十分轻松愉快。

    我在小不列颠的住处离印刷店太远了,于是在天主教堂对面的公爵街上找了一个住宿的地方。它坐落在一个三层意大利货栈的后面,房主是个寡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女用人,再加上一个看管仓库的工人,不过工人住在别的地方。房主派人到我原来所住的地方打听了一下我的人品,然后就同意我入住了。她答应我按照原来的租金支付房租就可以了,每周三先令六便士。她说没有再比这便宜的租金了,她是希望家里能有个可靠的男人才租给我的。她是个寡妇,上了年纪,又是个牧师的女儿,从小就信仰新教,可她的丈夫使她改信了天主教。提到丈夫,她满脸都是尊敬之情。她曾和许多上流社会人士来往,因此很了解他们的奇闻逸事,甚至连查尔斯二世时代的事都知道。她的膝关节患有痛风而致残,很少走出房门,因此很需要有人能陪她。她谈吐风趣,无论何时,只要她有需要,我很情愿陪伴她一个晚上。我们的晚餐就是每人半条鲤鱼,外加一小块面包和牛油,共饮半品脱的啤酒。这不重要,真正有趣的是同她谈话令人心醉。

    我十分守时,安分守己,从没给她添过什么麻烦,因此她也不舍得我离开。所以,当她听我谈起离我工作地点更近的地方有一处房子每周只收两先令的租金时,她立刻为我减掉了两先令的房租。这样,在伦敦期间,我就以每周一先令六便士的价格一直住在她那里。

    她家屋顶的阁楼上住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处女,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关于她的事我从房东那里听来了一些。她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年轻时就被送出国在修道院中修行,想成为一名修女,但因水土不服不得不返回英国。英国没有修道院,她就尽量营造一个有利于修道的生活环境。因此,她将所有的财产都捐给了慈善事业,自己仅仅保留每年十二英镑的生活费,她还要从这笔钱中抽出一部分做慈善。她只喝稀粥,除此之外从来不烧火。她在那间阁楼里生活了许多年,住在她下面的房东,只要是天主教的都给她免除房租,认为她能住在上面是一种福气。还有一个神父每天都来听她忏悔。我的房东说:“我曾问她,像她那样的生活,哪里还需要忏悔呢?”她说:“哦,人们不可能避免错误的思想。”有一次她允许我去探望她,她显得十分快乐、彬彬有礼,谈话也令人愉快。她的房间十分整洁,没什么家具,只有一个垫子和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十字架和一本书,一张让我坐的凳子以及挂在烟囱旁的一张圣维罗尼卡手帕的画像。手帕上画着一幅血流满面的耶稣圣容像。她曾表情严肃地向我解释这幅画的意义。她面容苍白,但从不生病。这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即收入微薄并不影响身体健康。

    在瓦茨那里,我还结识了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他叫华盖特,家里有有钱的亲戚,因此显得比其他印刷工更有教养。他的拉丁文还算说得过去,会说法语,酷爱读书。我教他和他的朋友学游泳,下水两次,他们就成了游泳好手。他把我介绍给乡下的绅士们,然后一起坐船到切尔西去参观学院和唐·沙特罗先生的珍藏。回来的路上,华盖特向大家说起我的游泳技术,这让他们十分好奇,在他们请求下,我便脱去衣服跳入水中,从切尔西附近一直游到布莱克弗赖尔,一路上表演了各种各样的水上技巧。他们大概从来没见过这些游泳花样,都感到新奇又兴奋。

    我从小就喜欢游泳,曾经钻研过赛沃诺的游泳动作和姿势,再加上我自己的一些独创,然后就把这些全部表演给同伴看了,他们在赞赏的同时,难掩羡慕之情。华盖特想成为像我一样的游泳好手,再加上我们所研究的东西相似,于是两个人越来越亲密。最后,他提议我们到欧洲各地旅行,就靠我们的手艺沿途打工以维持生活。我曾一度想这么做,后来在同朋友邓汉提到此事时,他劝我放弃这个想法,并建议我目前只考虑如何返回宾夕法尼亚。此时,他正准备返回费城。

    我应该将这个好人的优秀品质记载下来。他以前在布里斯托尔做生意,无奈生意失败,欠了很多人的钱,通过协商解决后,他便去了美洲,在那里一心一意经商,几年内就赚了不少钱。他与我坐同一条船来英国,到英国后,他便邀请过去的债主们前来聚会,在宴会上,对他们过去通融的态度,以及宽大处理他所欠下的债而表示感谢。这些债主们本来就只是前来赴宴的,根本没有想到要他还债,但当他们就餐移动第一个盘子时,却发现每个盘子底下都压了一张支票,上面是邓汉所欠的债和这些年的利息。

    这时他才告诉我他要回费城去开店,这样他就需要携带大批货物,因此提议雇我为店员,替他管理账务(由他教我管理账务)、抄抄信件以及照看店铺。一旦我对这些业务熟悉起来,他便会提升我,给我一批面粉和面包到西印度群岛去经营销售,我可以从中获取丰厚的佣金,如果我经营得法,便能为我日后的发财致富打下很好的基础。他的话让我心动,因为我已经开始厌倦伦敦的生活了,回忆起在费城那几个月的快乐时光,我真想立刻回去。因此,我当即答应以每年五十英镑的条件为他效劳。这五十英镑是宾夕法尼亚货币,要比我当排字工挣得少些,但更有前景。

    当时我以为将永远离开印刷业了。我每日从事新的工作,跟着邓汉先生穿梭于各种商人之间,购买各种商品,监督包装,出门办事,指派工人发送货物,等等。当一切装送上船之后,我得到了几天的空闲时间。就在空闲的某一天,出人意料的是,我接到了一位大人物的召唤——威廉·威德汉姆爵士,以前我只是听说过此人,从未见过,于是我拜访了他。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听到我曾从切尔西游到布莱克弗赖尔,并在几个小时内教会华盖特等几个青年人游泳的事。原来他有两个儿子,正准备出门旅行,他希望他们能在旅行前学会游泳,假如我教会他们的话,将给我丰厚的报酬。不过,他的两个儿子现在还没到伦敦,而我又不确定在伦敦究竟能停留多长时间,就没答应他的请求。不过,从这件事中我发现,假如我继续留在英国,开办一个游泳学校的话也能赚不少钱。这个想法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如果早几天提议的话,也许我就不会那么早回美洲了。多年以后,我跟威廉·威德汉姆爵士的一个儿子因为一件大事有过交往,那时他已经是爱葛蒙特伯爵了,以后我还会提到他。

    我在伦敦一共度过了十八个月,大多数时间努力工作,除了在看戏和读书上花费多一些之外,生活得十分简朴。我的朋友拉尔夫让我变成了一个穷人,他欠我的二十镑再也不可能要回来了,这对我这个可怜的人来说真是个不小的数目。尽管如此,我还是爱他,他身上有许多可爱的品质。我虽然没有赚到很多钱,但结识了一些有识之士,跟他们的交往使我受益匪浅,而且我还有机会读了不少的书。

    我们于一七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从格拉夫森启程。关于这次航行,你会在我的航海日志中读到详细记载。这次航行最重要的就是我制订了一份计划,是我在海上构想而成的,用以指导我今后的生活。当我做出那个计划时,还很年轻,但我一直到晚年还忠实地坚守着,这是十分不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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