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族逸事-《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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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瑟·富兰克林和他的妻子阿拜亚共葬于此。他们相亲相爱,白头到老,共度五十五年光阴。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蒙上帝的祝福,维持了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安乐度日。

    他们抚育了十三个子女和七个孙儿孙女,声名远扬。

    读者当从这个实例勉励自己,在你的职业中勤奋从事,笃信上帝。

    先父约瑟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先母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贞洁的妇女。

    他们的幼子立此碑铭,聊表孝意和纪念。

    约瑟·富兰克林生于一六五五年,卒于一七四四年,享年八十九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六七年,卒于一七五二年,享年八十五岁。

    我这样漫无目的地闲谈了许多,从这里看出我的确是老了。过去我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楚得多,但就像人们的衣着在家庭聚会与公众舞会上原本就不同,可能这只是我的疏懒罢了。

    当学徒的日子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我在父亲的店铺里干了两年,一直到我十二岁为止。我哥哥约翰原本也是从事皂烛制造的,后来他离开父亲,独自成家立业了,而后在罗德岛开起了店铺。很明显,我父亲是有意要我接替哥哥的位置从事皂烛制造的,但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行当。最终,他意识到如果不替我找一个更令我满意的工作,我会像哥哥约赛亚一样离家出走,从事航海,这事令他十分恼怒。为此,他会时常让我陪他去看一些木匠、瓦匠、车工、铜匠等的工作,目的是要观察我的志趣,以便把我牢牢地束缚在陆地上,而不是去驾船航海。这种细心观察还是有用的,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以致一时间找不到工人时,我便能够充当家里的小维修工。当我突发奇想想要做某种实验时,便自己动手制造器械以供实验所需。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制刃业。那时,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缪尔在伦敦学习这一行,并在波士顿开了业,于是我被送到他那里,跟他试学了一段时间。不过,这位堂兄想从我身上收取学徒费的做法让我父亲非常不快,很快我便被领回了家中。

    其实,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中但凡有一点儿零花钱,便都用来买书了。我迷上了《天路历程》,于是开始收集约翰·班扬单独发行的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购买了伯顿的《历史文集》。这些书都是从小书贩那里买来的,价格便宜,而且全套有五十集。父亲也有一些藏书,主要是关于宗教辩论方面的,虽然我已经决定不当牧师了,但还是把它们都读完了,因为那时求知欲旺盛,手头又实在没有其他适合的书籍。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普鲁塔克写的《名人传》,我曾反复阅读,不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实在是受益匪浅。还有笛福的《计划论》,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对我的思想起到了转折性的作用,从而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对书籍的强烈爱好,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去当印刷工,尽管他另外一个儿子(詹姆士)已经从事了这一行当。一七一七年,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在波士顿开始了印刷业。相较起来,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胜过父亲的行业,不过对于航海的向往仍无法忘怀。为了遏制这种令人担忧的想法,父亲急切地把我跟哥哥拴在了一起。父亲主意已定,我反抗了一段时间后,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十二岁那年就签订了师徒合同。按照合同,我得充当学徒直到二十一岁,在最后一年才可以获得出师职工的工资。但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熟悉了印刷业,很快便成为哥哥得力的助手。

    最重要的是,我有机会读到一些更好的书了。我结识了书店的学徒,时常能跟他借一本小书读。当然,我必须十分小心,尽快看完奉还,同时保持书的整洁。为了避免老板或客人发现书不见了,我常常晚上借书早上归还,所以养成了通宵达旦读书的习惯。

    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聪明的书商马修·亚当斯先生因为经常来印刷店,便注意到了我,于是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十分乐意把我喜欢的书借给我读。他的藏书可真不少,很快我便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有利可图,便鼓励我写下去,还让我写了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捉拿海盗铁契(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诗的格调低级粗俗,毫无价值,印好之后,哥哥叫我到镇上沿街叫卖。第一首卖得还不错,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正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甜点”。这一度使我沾沾自喜,不过却遭到了父亲的奚落,说诗人大多穷困潦倒。这让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低劣蹩脚的诗人。不过,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是我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所以,我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下写好散文的。

    镇上还有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叫约翰·柯林斯,我跟他来往甚密,我们时常争论,也乐于争论,都想驳倒对方。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爱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令人反感的坏习惯。为了争辩,你必须提出相反的论点,而这往往令人生厌,甚至产生敌意,因此它不但妨碍谈话,更会破坏本来很有可能发展融洽的友情。我好争辩的毛病是在阅读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形成的。从那时起我才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种各样的人以外,具有良好兴致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跟柯林斯就妇女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的学习能力问题展开了争论。他认为妇女不应该接受高等教育,因为女人不具备学习的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点儿争辩之心,我则持相反意见。柯斯林天生雄辩,言辞丰富。有时我会想,他之所以能够压倒我,不是因为他有理,而是他口若悬河的辩辞起了作用。有段时间我们分隔两地,不能相见,于是我便坐下来将自己的观点付诸文字,然后寄给他,他也总是认真地回信辩驳。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而后碰巧被我父亲发现,他读了一遍之后,虽没有参加我们的论战,但趁机讨论了一下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这样分析,说我在拼写和标点方面胜过对手,但在措辞、叙述方法以及主题的清晰等方面要远远逊于对手。他还举例说明使我信服,由此,我开始关注文章体裁风格方面的问题,并下决心要努力改进。

    这时,我偶然发现一本单卷本的《旁观者》,是其中的第三卷,在此之前,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刊物。于是我把它买下来,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趣味无穷。文章写得好极了,这让我萌生了模仿它的风格的想法。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将其中的概要简单抽出来,然后搁置几天后,在不看原书的情况下,用我自己的词句,将每一点概要完整地表达出来,重新凑成整篇论文,尽量使它像之前一样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文作比较,从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并予以修正。

    我发现我最大的问题是词汇贫乏,或是不能很快地想起更为适当的词语来,我想假如之前我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坚持到现在,词汇量一定会丰富得多。因为在写诗的过程中,你会不断地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长度不同的词去适合韵律,或用不同音素的词去凑节奏,这有助于掌握大量的同义词。基于这个原因,我又将《旁观者》中的一些散文改写成诗,等过一段时间,我几乎遗忘了原来的散文时,又把它们复原成散文。有时候,我还会把我摘录的东西故意打乱,几个星期后,再设法将它们重新排序还原,然后再组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让我学会了如何整理思路,每当我把复原的文章同原文比较时,都会发现许多错误,从而加以改正。

    有时候,我会幻想在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如句法和词法上,我的改编是超出原文的。这种想法鼓舞了我,使我有信心成为一个很好的英语作家,这唤起了我的雄心壮志。于是,我坚持在晚间工作完成以后,或早晨工作开始之前,或在星期日,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常常逼我去做礼拜,而做礼拜也确实是我应尽的义务,但我还是尽可能避免参加这种仪式,独自留在印刷店里玩遣词造句的游戏。

    那年我大概十六岁,偶然间找到了一本特恩写的关于素食的书。当时,哥哥尚未成家,我们都在别人家搭伙吃饭,我突然拒绝食肉引起了大家的不便,大家对我这种怪癖纷纷抱怨。按照书上教的方法,我学会了自己做菜,如煮土豆、米饭、速食布丁等,这样算下来的话,还能节约不少搭伙费。于是,我向哥哥提出了自己开伙的要求,而他只需要每周支付给我一半的搭伙费即可。哥哥欣然同意。很快,我发现自己还能从伙食费中节省一半下来,于是用这笔钱买了书。当哥哥和其余的学徒们离开印刷店吃饭时,我便迅速地吃一些点心,比如两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一块馅饼,再加上一杯水。这样,到他们吃晚饭回来之前,我又节省下一点儿时间用来读书。节制饮食让我觉得头脑清醒,增强了理解力,在学习上也进步不少。

    以前上学时,我曾两度失去学习算术的机会,现在终于感到因对数字无知而带来的窘境,于是我找到了考克的算术书,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阅读了塞勒和谢尔米的航海著作,并从中学到一些几何知识,不过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再深入研究过几何问题。这段时间,我还阅读了洛克所著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罗亚尔派的《思维艺术》。

    正当我致力于提高语言水平时,偶然间发现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是格林伍德所著),书的末尾处有两篇是介绍修辞和逻辑的运用方法的。逻辑这一篇在结束时举了一个苏格拉底论辩法的实例,不久我便买到一本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里面有许多苏格拉底式的辩论实例。我为之着迷,于是放弃以前那种生硬莽撞的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通盘接受这种辩论方法,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谦逊的提问者和怀疑论者。再加上我阅读了沙夫斯布里和柯林斯的著作,对教义上的许多论点就更加怀疑了。

    总之,这种辩论方法十分稳妥有利,它让对手陷入了绝境。当我使用这种方法,十分巧妙而娴熟地迫使对手让步时,从中得到了快乐,即使那些极具学问和修养的人,也不得不对我让步。而这种让步往往是无法预知后果的,这便引诱他们进入更深层的问题,被纠缠而无法自拔,最后我和我的论题侥幸获胜。

    后来几年时间,我一直使用这种方法,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唯独保留下来的是在表达个人意见时谦虚而稳重的习惯。遇到有争论的情况时,我从不使用“一定”“绝对”这种表示十分肯定的字眼,而是说“我猜想”或“我理解”如此如此,或说“在我看来”“我猜可能这样”“基于这些因素”“假如我没弄错的话”。

    每当我表达个人观点或劝说别人接纳我的提案时,我相信这种表达方法对我十分有利。因为谈话的目的是“告知”或“被告知”,让人高兴或说服人。因此我奉劝那些明智之士,切勿采取这种独断自负的态度,它往往使人反感,引起人的反对,结果破坏了语言交流思想、增进感情的目的,使你好意的劝说变成了恶意的诋毁和中伤。

    如果你有事相告,武断教条的态度只会引起争议,使人无法公正地对待你的意见;假如你想从别人的知识中汲取营养、提高自己,而同时又不打算放弃自己原来的观点,那么你只会让那些明智之士对此感到不屑,从而远离你,任由你坚持错误。因此,这种方法无论如何都不会令听众愉快,也无法劝说别人赞同你的观点。对此波普说得很好:

    教导别人不能用教训的口气;别人不懂或不理解时,就像提醒遗忘者一样即可。

    他又进一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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